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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头渐渐高起来了,气温也在上升。
阿信站起来,决定离开,刚转身,迎面而来一抹倩影,怀中捧着一大束白玫瑰。
白英穿了一身度假风的长裙,头发却盘得很大气,和衣服格格不入,那是因为那条裙子是她大学时,和胡善、阿信一起去新疆旅游时买的。
她日常个性风风火火,其实不太喜欢这些过于文艺仙女的衣服,那天是阿信说好看,又拉过胡善来一起帮腔,两人都说好看,她才决定留下的。
这裙子买了就没有穿过,一直到胡善过世后,每年的这一天,胡善的祭日,也是她的生日,她会将裙子找出来,认真地穿一次。
穿来给胡善看。
也……穿给阿信看。
她已经穿了四年,阿信也看了四年,第一年心如刀割,第二年心痛不已,第三年欲言又止,到现在……毫无波澜。
白英将那束白玫瑰放在墓碑前时,看见了阿信带来的鸭货,有些意外:“你去武汉了?”
“嗯。”
“就为了给胡善买这个?”
阿信说:“去见一个朋友。”
白英似是有些意外地笑了笑,好奇道:“你在武汉还有朋友,我认识吗?”
阿信说:“不认识。”
白英还等着他主动跟她说一说那个她不认识的朋友,从前他们几乎无话不谈,没有秘密,可等了一会儿,什么也没有等到。
她看看阿信,四年了,他好似变了很多,头发长了,胡茬也冒了出来,眼神也多了一丝沧桑和忧郁,若非是她亲眼见过他光芒万丈的样子,她怎么也不能相信,自己日思夜想的人,会是如今这副样子。
明珠蒙尘,无过于此。
白英在心底叹了口气:“念生,你还在生我的气?”
念生?很久远的名字了。
阿信歪着头,眸光淡淡地看着白英:“还是叫阿信吧。”
李念生,十六岁便开了个人画展的天才少年画家。
当年三人大学毕业后一起创业,胡善出钱,白英出力,靠着当时已经小有名气的“李念生”
三个字开始做艺术培训,在上海做得风生水起。
胡善家人脉广,胡善脑子也活,很快又将业务范围从培训转到艺术品买卖上,加上白英是学营销的,执行力非常强,两人强强联手,将“李念生”
三个字打造成了少数名族少年天才画家的代名词。
营销鬼才白英觉得比起埋头画画,阿信更应该站在台前来,展示如何画画,谁不想看一个超级大帅哥专注作画的样子。
何况,李念生也并非浪得虚名,他母亲就是国画大师,可谓家学渊源。
自幼耳濡目染对色彩,对审美,对结构都有着独特的见解,非一般家庭想走艺术路线的孩子可比。
后来九岁时,母亲便将他介绍给了自己的老师,阿信就是那时候去的北京,跟着一位央美以严苛出名的老教授学习画画。
可阿信不喜欢站在台前来,除了他的画,他不希望被人以任何别的方式记住。
他想要表达的一切,都在画里。
白英拗不过,才不得已放弃了这条挣快钱的捷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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