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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章 情毒(第3页)

“这本《金瓶梅词话》上个月才写完,全书四十六万字,我还没有进行认真的修改校正,恐怕错漏之处极多,方兄弟,是不是等我……”

方学渐心想等你修改完,不知道猴年马月了,何况方大爷今天就要和你分道扬镖,等自己从天山回来,中原人海茫茫,到哪里去找你这个该死的老家伙,可要与这本《金瓶梅词话》失之交臂了。

他想到书中描写“女御男”

的一样样妙法,不由心痒难搔,突然灵机一动,道:“谢先生,你写这本《金瓶梅词话》出来,无非是想出版换钱和流传于世两个目的,只要你现在把这部作品交给我,我保证你如愿以偿,名利双收。”

“这个……我谢榛虽然一介布衣,在士林间也算微有薄名,至于利……”

方学渐从衣袋里掏出一千两银子,笑眯眯地塞到他手里,朝蚊帐那边呶了呶嘴,道:“不要再犹豫了,你就算不为自己考虑,也得为她考虑一下,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,如果换成我,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,捧在手里怕掉了,哪肯让她真的吃苦,谢先生,你说是不是?”

“看来也只好这样了,”

谢榛回头望了一眼浅蓝色的幔帐,轻轻叹了口气,深邃的眸子里流出一抹难得的温柔,皱眉道:“方兄弟,只是这本书的署名…”

“你放心,签上你谢先生的大名,我还可以多卖几千本,不会负了你的。”

谢榛笑道:“我不是这个意思,我是想这本书上最好不要出现我的名字。”

“不写你的名字,”

方学渐奇道,“难道写我的名字?”

谢榛呵呵一笑,道:“方兄弟,你我一见投缘,自负都是天地间至情至性、敢爱敢恨的人物,从不计较世俗人的眼光,要不是我年纪大你很多,我一定和你结拜为兄弟。”

方学渐心想:“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敢签上,还说什么敢爱敢恨,从不计较世俗人眼光,分明是只狡猾大大的老狐狸,这点倒与我十分相像,比较投缘。”

哈哈一笑,道:“谢大哥,既然我们至情至性,从不计较世俗人的眼光,那还计较什么年纪大小,我这就去叫人准备牲畜祭品,今天咱们就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。”

心中盘算,看你的样子,少说五十好几了,如果十八岁成亲,你最大的儿子应该有三十好几了,你最大的孙子应该和我差不多大,哈哈,想不到我方学渐年纪轻轻,就有人要叫我爷爷。

他不知道谢榛虽然颇受青楼女子、深闺少妇的青睐,但是一生潦倒,终年奔波坎坷,自从和昔日好友李攀龙、王世贞绝交后,十几年来一直客游于黄河两岸的诸藩王间,靠贩卖自己的诗词和《天魔御女神功》混饭吃,至今还没有娶妻。

谢榛的笑容异常温和,缓缓说道:“方兄弟,既然我们从不计较世俗人的眼光,那还计较什么牲畜祭品、结拜的仪式?至于什么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、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言也只要记在心上就可以了,我痴长几岁,以后就叫你方兄弟了。”

方学渐肚子里“哎哟”

一声,心想你都大半截身子进棺材的人了,方大爷年少有为,潇洒多金,正是春花烂漫的黄金季节,怎么能和你这糟老头子“同年同月同日死”

,这个誓言不要说记在心上,就是嘴唇皮儿提也别提,脑瓜子儿想也别想。

他嘴上一迭声的称好道:“大哥果然有个性,不愧是天地间少有的伟丈夫,你我义结金兰,何须做给那些虚伪好笑的凡夫俗子看,这仪式不做最好,只要你心里有我,我心里有你就行了。”

“对、对,来,”

谢榛倒了两杯茶,递了一杯到他手里,“做大哥的以茶代酒,敬兄弟一杯。”

方学渐双手捧杯一饮而尽,笑道:“大哥,我们说得高兴,差点把正事给忘了,这本《金瓶梅词话》出版的时候,到底是签你的名字,还是我的?”

“就署名兰陵笑笑生,”

谢榛端着茶杯沉吟了半晌,突然抬起头来,两只眼睛灼灼发亮,“一来纪念我俩今日义结金兰,二来宣扬我们特立独行的个性,就算死后睡在陵寝里,也要笑尽天底下那些带着假道学面具的虚伪可笑之人,爱了不敢爱,恨了不敢恨,简直是行尸走肉,生不如死!”

方学渐连连点头,把两只空茶杯倒满,捧了一只给他,道:“大哥果然博学多才,这个名字取得再好也没有了,小弟佩服至极,先敬大哥一杯茶,中午到城里的‘十字坡’酒楼再行补过,来,干!”

谢榛喝干杯中茶水,提起一管细毫笔,蘸了蘸墨,在封皮上提下“兰陵笑笑生”

五字。

两人相对哈哈大笑,忽听房门“咚咚”

敲响,大小姐的声音从外面传来,道:“方学渐,你在笑什么?”

房门打开,外面站着龙红灵和闵总管。

“两个男人碰在一起还能笑什么?”

方学渐嘻嘻一笑,“我和谢大哥争了半天,最后论证出了一个真理,女人的心思就好比天气,昨夜还下着雨,今天却出了太阳,都是让人难以琢磨。”

“你肯定今天会有太阳?说不定又要下雨呢?”

大小姐头戴一只式样别致的银丝云髻儿,上穿一件鹅黄色的丝棉直裰,下着墨绿色的紧身长裤,一对尖尖的大红鸳鸯鞋,一身江南小家碧玉式的打扮简洁而明快,衬得她娇靥如玉,美艳中带了几分勃勃英气。

“如果今天还下雨的话,更加可以证明天气的反复无常一如女人的心思,”

方学渐用十分欣赏的目光打量着她,“你今天这身打扮很特别,特别地漂亮。”

大小姐的脸马上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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