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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树哥说等会儿打出租车送我回去,公司给报销,”

千岱兰擦了擦眼睛,一听到爸爸说话,眼睛就痛,她想,可能是被炭火熏到了,“挺好的,我在这儿挺好的,对,一点都不累,同事挺好的——没有,没有,您净听人瞎说,没人为难,我一点都不累。”

脚后跟刺刺木木地痛,她出了汗,创可贴移了位置,和鞋后跟一磨,痛得更明显。

千岱兰毫无形象地蹲在地上,一边看自己被磨伤的脚后跟,一边继续和爸爸打电话:“我上班挺轻松的,也不要大声喊,你听我嗓子都好多了——北京多好啊,大城市机会多,我今天还开了个超大的大单,你绝对想不到,好几万呢,我厉害吧?你女儿厉害着呢!”

听完爸爸的夸奖,千岱兰感觉眼睛又痛了,她立刻低头,若无其事地问:“……妈妈还好吗?这两天还咳嗽不?你没事的时候多给她熬点梨,她那个病,就是得养着。

嗯,嗯,我知道。”

手机快没电了,千岱兰和爸爸又聊了几句,才依依不舍地结束通话。

其实她挺想回家。

北京不那么好,同事之间冷冰冰的,有钱的客人更难伺候,对服务态度要求更高,叶熙京的表现也糟糕。

千岱兰本来觉得自己是个天才,到这里差点被打击惨了;后来想通,全国各地的天才都来北京。

这东西它也通货膨胀啊,多了就不值钱,在沈阳需要花五千块招的天才,在这里,说不定三千块就搞定了。

或许,北京的蠢货比天才还要稀缺。

也就想想。

千岱兰吸了一口气,好似又闻到那股若有似无、淡淡的微苦乌木气息。

她抬头。

黑裤子灰色休闲衬衫的叶洗砚站在她面前。

“你在做什么?”

他垂眼,“晚上不回家,在这里扮演迷路的小蘑菇吗?”

千岱兰被吓了一跳,说话都不利索了:“大哥?”

叶洗砚被她的称呼逗笑了。

皱眉时冷若冰霜,拒人千里之外,笑起来时还是很温柔和煦。

千岱兰感觉他这时候的笑,和初见时那种礼貌的笑不一样了。

具体什么不同,她也说不清。

“我可不想认一个迷路的小蘑菇当小弟,”

他说,“继续叫’哥哥’,或者’哥’,’洗砚哥’,都行。”

酒精有点上头。

千岱兰晕晕乎乎地站起来:“哥哥呢?晚上不回家,在这里专门抓迷路的小蘑菇吗?”

她彻底发现,自己没办法继续在叶洗砚面前大大方方。

这么长时间的回避完全没有任何作用。

千岱兰不可能坦然地忘掉那天晚上。

叶洗砚究竟是见过多少大世面,才能继续这样冷静地和她交谈呢?

他看起来已经彻底忘掉了。

只有她一个人还耿耿于怀的话,她就要成小丑了。

这下好了,千岱兰不仅要羡慕叶洗砚英俊的相貌、出色的身材、优渥的家世、聪明的脑袋、过硬的能力和做春,梦的运气了,还要羡慕他厚厚的脸皮。

她必须在心中默念好久“这是哥哥这是哥哥这是异父异母的亲哥哥”

,才能把那个意外魔性地覆盖掉。

“下班路过,看到你在和朋友……吃饭,”

叶洗砚垂眼,看到她的脚,“刚好,我有事情想告诉你。”

千岱兰问:“什么?”

“明天晚上八点钟,为了庆祝熙京即将赴英读研,家里人订了餐厅,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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