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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最亏的!
假设歌曲火了,虽然你只赚了卖歌的几千块钱,但是起码创作名字是你本人,这对创作者来说是一块招牌。
有利于提升自己的知名度,在后续歌曲售卖中,增加砝码。
刘天王笑道:“肯定比这个多。”
“多少是多少?”
林立期待的问道。
“50w!”
(ps:价格别较真,毕竟我没卖过歌,只是按照剧情后续定价!
)“多少?”
“五十万!”
刘天王笑着重复了一遍,见着林立吃惊的表情,他解释道:“如果买断的话,价格更高,之所以是这个价格,因为这首歌目前在网上验证过了。”
老谋子终于看到林立这小屁孩鬼灵精怪外的其他表情了,对于他的吃惊,很是满意。
他开口补充道:“这首歌曲后续还不止这么点,你还有分成。”
“对,你放心,每一笔钱都不会少,这点你可以相信我。”
刘天王眼神认真。
“我当然相信你。”
林立对于他的口碑还是较为信任的,能火那么长时间,自然是有一定道理。
刘天王继续说道:“介于你现在还是未成年,按照律法,由你监护人代签,所以谁来签?”
有关律法,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,包括签署合同等。
版权售卖合同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权益变动,超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理解和处理能力范围。
“额”
听到这话,林立一时有点犯难了。
他现在是孤儿,没有任何监护人。
而在所处的街道办事处和民政局正在为其寻找抚养人,如在一定时间内没有人抚养他,他理应会被送往儿童福利院!
当然,林立不知道的是,很多人在得知林立家庭情况后,已经在向当地民政局申请林立的抚养权。
这孩子一看就是未来有出息的人,养儿防老没听过吗?他们都想收养林立,这样他们未来就是富一代了!
可听闻爹凭子贵?“我暂时没有抚养人!”
林立摇了摇头。
这时老谋子开口道:“杨蜜不是要抚养你吗?”
林立抿了抿嘴,“她啊,待定名单中!”
“你还有其他人要抚养你?”
老谋子疑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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