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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马夫能恪记宸王指示,留你到子时,亥时到子时这一半个时辰,我定能救你出来。
这马夫或许不用死于你手。”
他评价道:“天作孽犹可恕,自作孽不可活,这样的人不遵主子命令,迟早活不长久。”
如马夫这样的人,在沈阶手下是活不长久的。
因贪小利而误大事,合该自绝谢过,便是犯下小事,也应受到重罚,以儆效尤。
沈阶有句实话没坦明的,两个马夫幸好是碰到杜窈窈,还能活一个。
若他亲自救人,为回报红萼“大礼”
,肯定要割了这俩人的脑袋,送到南诏驿馆请他们当球踢!
杜窈窈思索沈阶的话,确实有几分道理。
古代戌时为现代晚八点,亥时是晚九点,子时属凌晨。
她为逃生而选择色诱男人,若那马夫能遵令置之不理,九点到凌晨这三个小时,足够沈阶将她救出。
回想楚洵在厢房一掌拍断的门框,并大骂“好他个沈阶”
,杜窈窈好奇地问:“之前你做了什么,把宸王支走了?”
沈阶怔一瞬,恍然杜窈窈说的是宸王府去人,在青楼叫走楚洵一事。
用的手段不光彩,他隐晦地道:“请他们家小世子出门逛了一趟。”
杜窈窈费脑理解,这推测明白就是,“你掳了他儿子?”
沈阶含笑不语。
杜窈窈眼皮一跳,“那孩子呢?”
“你都回来了,你说孩子呢?”
“嗯,”
杜窈窈点头,若不经意地嘱咐,“大人的事,孩子是无辜的。”
作为未来要辅助太子登位的权臣,沈阶在宸王府放有眼线办事不奇怪。
目前楚洵势大,沈阶不会冒然跟他撕破脸动手。
只是在原书中宸王一家下场极惨,全府几百口人,被沈阶带兵屠杀殆尽,连半岁孩童不曾放过。
沈阶倏来兴致与她谈心,“窈窈知不知道我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时候?”
杜窈窈眨眨眼睛。
你一生手刃人命无数,我哪知道你第一次什么时候。
书中开篇沈阶已位至御史,三个月后太子称帝,沈阶被封丞相,统御百官,紧接着开启事业并后宫之路——如何功在社稷利在千秋,让一众妙龄女子爱得死去活来……
关于他的过去,作者给的笔墨少之又少。
杜窈窈实在不知。
沈阶回忆道:“那是我在吴兴书院半做工、半读书时。
在院里读书的一个纨绔有龙阳之好,屡次对我……言行上多有不妥。”
他稍顿,神情闪过一丝窘迫,“后来我买通外地一个得病的小倌,勾他行事,这纨绔染病,便再不能人道。”
“然后呢?”
没想到沈阶还有这样的窘事,杜窈窈掩嘴偷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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