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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章(第3页)

错确实是杨樱的。

但你的理要是越了界,就是讹诈。

对也变成了错。

您要十倍赔偿,是不合理的。”

男子问道:“哪儿不合理了?你拿出依据我就服你!

拿不出来,赔钱!”

尚晋一脸从容:“2014年3月15日我们国家实施了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其中第55条规定,消费者有权获得经营者的赔偿为三倍赔偿。

十倍赔偿也有,在第96条,但那是针对食品的。

鲜花不属于食品,因此你能获得的最高赔偿是960元人民币。

你可以打开手机,上网查看法律原文。”

男子:“那我就要最高的三倍赔偿!

双倍不行!

我也不要花儿,我要钱!”

杨樱拿出钱包,点出十张人民币,递给男子:“一千。

不用找了。

有法律依据就行。

多少我都给。”

男子接过钱,又拿出手机,打开视频,对准杨樱。

“你现在向我太太解释一下,给她道个歉。”

杨樱点头:“可以。”

杨樱对着手机,正要开口又想起什么:“你视频加柔光没有?否则会拍得我不好看。”

男子没好气地回答:“没加。”

杨樱说:“我给你调整一下。”

杨樱自顾自拿过男子的手机,调整了一下,将手机还给男子:“行了,这样拍出来才好看。”

男子把手机对着杨樱。

杨樱又问:“您太太姓什么?”

“郭。”

杨樱对着手机镜头说道:“郭女士您好,我是鲜花朵朵鲜花店的老板,在给您送花的时候写错了名字,是我的责任,在此我向您真诚地道歉。

希望您生活愉快,万事如意。

谢谢!

可以了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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